发布时间:2022-11-17 16:44 浏览次数:【字号:默认 大 特大】
答:根据《无锡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》(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)及《无锡市新一轮市对区财政体制优化调整实施方案》(锡政发〔2019〕32号)文件要求,无锡市夜景照明实行市、区分级管理模式,具体如下:
1、市市政和园林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夜景照明的行政主管部门,对夜景照明进行统一监督和管理。市夜景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重点道路、桥梁、广场、城市出入口、重要建(构)筑物等夜景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(如通江大道、广南立交等);其他夜景照明设施由所在行政区夜景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和管理,并接受市夜景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。
2、市管夜景照明设施,建设维护费及电费由市财政承担;区管夜景照明设施,建设维护费及电费由各区财政承担。
3、无锡市夜景照明设施采用统一的三级控制模式进行开关灯控制,具体为平日模式、一般节假日模式、重大节假日模式。模式等级由低到高,亮化范围逐级扩大,亮化设施逐级增加,亮化效果逐级完整。